怎么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赔偿?


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条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您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完成后,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准备劳动仲裁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您本人的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最后,申请劳动仲裁。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