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费能计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吗

我在之前的公司工作时经常加班,但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加班费。现在我和公司因为这个产生了劳动争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主张的加班费能不能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呢?想了解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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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加班费一般是可以计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仲裁时效”。简单来说,仲裁时效就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劳动者是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发生争议,那么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当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主张自己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权益。 比如,小李在A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未支付其加班费,小李在离职后才打算主张加班费,那么从离职日起一年内他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不过,如果小李离职超过一年才申请仲裁,公司可能会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小李的主张就可能得不到仲裁机构支持。 此外,仲裁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中断就是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中止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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