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如何维权?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维权方法如下: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同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 -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例如,你平时每小时工资是20元,加班1小时,那么这1小时的加班费至少是20×150% = 30元。 - 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比如,你周末加班了8小时,每小时工资20元,那么这天的加班费至少是20×8×200% = 320元。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例如,在国庆节加班8小时,每小时工资20元,加班费至少是20×8×300% = 480元。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维权途径**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职责。你可以向其反映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2. **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 **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调解组织的介入,与单位协商解决加班费支付问题,这是一种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 4.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单位拖欠加班费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费。 5. **提起诉讼**: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