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讨加班费劳动仲裁是否有时效?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加班费。现在我已经从那家公司离职了,突然想起来这事儿,就想问问追讨加班费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啊,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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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讨加班费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知道公司没给加班费,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内要去申请仲裁。 不过还有特殊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意味着只要还在这家公司工作,随时可以就之前没给的加班费申请仲裁。 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离职后,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追讨加班费,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另外,仲裁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关系,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60日的规定,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后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对于该60日横跨新法实施前后期限的情形,仍适用60日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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