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抚养费怎样征收?

我和我配偶打算离婚了,孩子打算归我抚养,我想了解下对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这抚养费是怎么征收的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和计算方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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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确定和征收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它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经济来源。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一方收入极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情况。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也有多种。可以定期给付,通常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抚养费的征收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随着孩子的成长和生活情况的变化,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按照原定数额支付抚养费等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费的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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