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家里拆迁分了房,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现在儿子结婚了,儿媳觉得这房子自己也该有份。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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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比如通过签订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写明只赠与儿子一人。这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也与儿媳无关。 其次,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个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儿子婚后取得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复杂情况,比如房产的出资情况等,也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如果涉及到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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