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造成对方瘫痪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开车出了车祸,导致对方瘫痪了。我现在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车祸造成对方瘫痪的情况,赔偿是怎么算的,都有哪些赔偿项目,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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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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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导致对方瘫痪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赔偿责任的认定是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瘫痪这种严重的伤害,医疗费通常包括事故发生后的急救费用、后续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护理费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可能需要长期护理的情况下,护理期限会比较长。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辅助器具费是因瘫痪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所产生的费用,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车祸导致对方瘫痪的情况下,受害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通常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在处理赔偿时,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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