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医疗费用怎样赔偿?


在车祸中,医疗费用的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赔偿的相关事宜。 首先,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确定赔偿前,要先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其次,关于赔偿范围。医疗费用赔偿涵盖了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这些费用都必须是与治疗车祸所受伤害直接相关的。比如,因为车祸导致骨折,那么骨折的诊断、治疗、用药等费用都属于赔偿范围。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受害人还进行了与车祸无关的其他疾病治疗,这部分费用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 然后是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也就是说,赔偿金额要以实际发生的、有相关凭证的费用为准。 最后,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车主通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医疗费用。商业三者险则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但不同的保险合同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比例要以保险合同为准。总之,在处理车祸医疗费用赔偿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责任,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