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私力救济造成的损害是否要赔偿?


在民法典中,私力救济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私力救济的概念。私力救济是指权利被侵害时,权利人直接依靠自己的力量排除妨害,从而实现其权利的自我保护方法。比如,将吃霸王餐的债务人的驾驶证等证件扣留就属于私力救济行为。 其次,不同的私力救济情形有不同的责任认定: - **正当防卫**:《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在面对不法侵害人的侵害时,进行适度反击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担责;但如果在已经阻止对方侵害后,继续对对方进行伤害和报复,则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紧急避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为躲避突然刹车的车辆而紧急转向驶入他人田地,若未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无需担责;若造成了过大损害,则需承担适当责任。 - **自助行为**:如果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实施的自助行为,并且在事后及时请求了国家机关处理,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超出必要限度或者采取的手段不恰当、不及时寻求公力救济等,就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商场超市对偷拿其商品的顾客非法拘禁就属于手段不法的侵权行为。 最后,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判断私力救济造成损害是否需要赔偿,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手段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及时寻求公力救济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