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的子女都不在了,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我家老人的子女都不在世了,现在老人也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我是老人的孙子,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产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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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有可能继承老人的房产。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老人的子女都不在了,就需要看是否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老人的配偶、父母。 若老人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要看是否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子女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继承老人房产的。 此外,如果老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房产,那么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孙子同样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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