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地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了,我们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但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忙,回去一趟不容易。想问问,离婚一定要到结婚地去办理吗,在现在居住的地方能办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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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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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到结婚地办理,这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具体确定。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不用非得回到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到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比如夫妻双方在A地结婚,但男方常住户口在B地,女方常住户口在C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去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去C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的话,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二人都离开老家到外地工作多年,此时要离婚,就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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