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后拆了怎么赔偿?
我买了套商品房,产权是70年。现在担心70年后房子要是被拆了,不知道会怎么赔偿。是按房子面积赔,还是按房价赔?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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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商品房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非房屋所有权年限。房屋作为我们的私有财产,其所有权是永久属于我们的。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若商品房在70年后遇到拆迁情况,赔偿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拆迁政策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会根据房子当前的市场价值给予相应的赔偿,评估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拆迁导致我们需要搬家和临时找地方居住,这笔费用就是用来弥补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该商品房是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因为拆迁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那么就会有这部分针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总之,在遇到拆迁时,拆迁方会和我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我们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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