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人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正在休养。我们不太清楚在这个休养期间,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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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意外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其中包括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以及住院期间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等。例如,员工因工伤住院,期间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都应由单位承担。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属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某员工工伤前月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单位也应每月支付5000元。 **三、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 如果工伤事件导致劳动者身体残疾,则需依据伤残程度的高低,为其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 - 6级伤残的,可享受伤残津贴。 **四、其他待遇(若符合条件)** 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 - 10级伤残的,在解除合同后还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这些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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