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别人车出了车祸该如何赔偿?


当坐别人的车出了车祸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责任主体,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所乘坐车辆的驾驶员有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偿,如果还不够,那么驾驶员作为侵权人就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比如你乘坐朋友的车,朋友开车有过错导致车祸,先由保险公司赔,不够的朋友再赔。 要是事故是由对方车辆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对方有责任,就先让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不够的对方自己赔。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和方法。例如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在处理赔偿时,一般的流程是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然后,受伤者进行治疗,保留好相关的费用票据。接下来,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