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致使毁容该如何赔偿?

我被人故意伤害导致毁容了,脸部留下了很明显的疤痕,对我的生活和心理都造成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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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故意伤害致使他人毁容的情况下,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侵权行为,就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里,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毁容就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而赔偿责任呢,就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人需要对被侵权人进行经济赔偿,弥补其受到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对于毁容案件,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 医疗费方面,包括了为治疗毁容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等。这些费用必须是因这次伤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比如说,你因为修复脸部疤痕去医院做激光手术,手术费就是医疗费的一部分。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由于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一般来说,毁容这种较为严重的伤害,医疗机构会给出需要补充营养的建议,这时侵权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毁容可能会导致受害人面部留下明显疤痕,影响外观和正常生活,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后,就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残疾赔偿金。 此外,如果毁容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受害人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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