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该如何赔偿?


在处理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责任划分,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电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要是电动车一方有过错,会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如电动车闯红灯导致相撞,那么电动车一方就存在明显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能就会相应减轻。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双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先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