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如何进行赔偿?


虚假宣传的赔偿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得知道什么是虚假宣传,简单说就是在商业活动里,经营者通过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商品或者服务给出了和实际情况不一样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就属于欺诈行为的一种),那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一般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要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那就赔偿五百元,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 比如你花100元买了个商品,后来发现商家虚假宣传,那按照规定,商家除了退还你100元货款外,还得额外赔偿你300元;要是买这个商品花了150元,增加赔偿的金额就是450元,但因为不足500元,商家就需要赔偿你500元。 另外,如果是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是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而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也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概念: 虚假宣传: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