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责任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虚假宣传,简单说就是商家在商业活动里,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商品或服务做出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很多时候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要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那就赔偿五百元。不过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商家宣传某护肤品有神奇美白效果,结果消费者使用后根本没效果,经调查商家宣传属于虚假内容,若消费者购买护肤品花费200元,那么商家应按照规定赔偿消费者200×3 = 600元;要是购买价格为100元,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商家就需要赔偿500元。 另外,从民事责任角度,如果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涉及广告的虚假宣传方面,《广告法》也有相应规定。如果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