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拆迁具体是怎么补偿的?


遗产房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的价值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使用状况、结构、使用年数等因素。例如,位于繁华地段、面积较大且房屋状况良好的遗产房,其价值补偿通常会相对较高。如果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搬迁补助**:用于缓解居民因拆迁造成的不便,例如搬运家具、设备等产生的费用。具体补助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实际搬迁的物品数量、距离等因素确定。 **过渡费用补助**: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租住需求。比如在新的安置房屋还未交付使用前,被拆迁人需要租房居住,这部分费用就由过渡费用补助来承担。过渡期限一般也会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 **装修及附加设施补偿**:会对遗产房内的装修以及附加设施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赔偿。比如房屋内的精装修、安装的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都会按照其实际价值和使用时间等进行评估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遗产房用于经营)**:若遗产房是用于商业经营,因拆迁导致停业停产,拆迁方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补偿。补偿会考虑经营的效益、停业的时间等因素。 另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即由拆迁部门按评估后的结果,向各继承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即拆迁部门提供全新的住房作为赔偿,同时办理相关的所有权变更手续。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