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碰到异物该如何赔偿?


在高速上碰到异物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方式。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安全保障义务。高速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有进行日常巡查和清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责任。这就好比小区物业要保证小区道路没有障碍物一样,高速管理部门要确保高速上没有影响行车安全的异物。 如果高速管理部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巡查和清理,导致异物长时间存在于高速上,那么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速公路属于公共交通场所,高速管理部门作为管理者,如果存在过错,就需要对车主的损失负责。 然而,如果高速管理部门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巡查和清理义务,比如有详细的巡查记录等,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若异物是其他车辆掉落的,那么掉落异物的车辆驾驶员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驾驶员有义务确保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防止货物掉落影响其他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如果是因为驾驶员违反了这一规定导致异物掉落,就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车主在碰到这种情况后,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车辆受损情况等。报警是为了让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和责任认定,保留证据则是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然后可以先与高速管理部门或者可能的责任方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