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被撞后,误工费该如何赔偿?


营运车辆被撞后的误工费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交通事故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人身构成了损害,那么驾驶员的误工费赔偿要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具体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 若驾驶员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为5000元,因受伤误工1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这里的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 若驾驶员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比如,驾驶员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6万元,平均到每月就是5000元,若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10000元。若驾驶员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4500元,误工3个月,误工费就是13500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并未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人身构成损害,驾驶员不能主张误工费用,但运营业主有权就车辆因受损而引发的停运损失提出索赔请求。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的计算方法为: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的实际天数乘以每日运营收入。这里的每日平均运营收入必须是合理且有充足证据支撑的,比如纳税凭证、营运合同等。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未能达成共识,可能需要诉诸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在主张误工费赔偿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驾驶员人身受损)、收入状况证明(如工资单、纳税凭证、营运合同等)、车辆维修期间的相关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