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治愈的精神病患者被对方汽车撞了该如何赔偿?
我家有个刚治愈的精神病患者,不幸被对方汽车撞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们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索赔,像这种特殊情况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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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治愈的精神病患者被对方汽车撞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一般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责任方需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范围会根据不同的伤害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只是造成一般伤害,主要涵盖的项目有医疗费(即因治疗伤病所支出的费用)、误工费(因受伤而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护理费(护理伤者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如异地就医产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需的营养费(为恢复健康所需的营养补充费用)。 若患者因受伤而形成残疾状况,则赔偿义务人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对伤者因残疾导致的生活不便和收入减少等的补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购买辅助器具的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伤者需要抚养的人的生活支出),以及为维持康复护理与继续治疗所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必要后续治疗费。 若不幸患者离世,则还要额外支付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同时,需要向其亲友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它合理费用以便办理丧葬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事故责任划分、伤者的伤残等级、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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