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微骨折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身边有人在工作时不小心导致轻微骨折,现在想了解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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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轻微骨折工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其次,赔偿项目及标准: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最后,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赔偿项目及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实际赔偿情况可能因地区、具体伤情等因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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