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到人致轻伤该怎么赔偿?


当小车撞到人导致轻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内容和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是指因受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一般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为了辅助受害人身体恢复而需要补充营养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通常会先由小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侵权人(即小车驾驶人)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