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简单理解,就是可以在被告居住的地方或者当初约定还钱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其次,准备起诉材料。需要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也就是您自己)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就是您希望法院让对方怎么做,比如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多少元及利息等,同时要把事实和理由阐述明白,说明为什么对方欠您钱以及事情的来龙去脉。另外,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确实向您借了钱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就提到,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然后,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法院在收到您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您;要是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要是您对裁定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这里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接着,就是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也就是说明自己的证据情况以及对对方证据提出意见。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您胜诉,而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您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法院就可以强制划扣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相关概念: 支付令: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在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