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认定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里有位老工伤人员,之前工伤认定也完成了,但现在对于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不太清楚。比如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是单位赔还是工伤保险基金赔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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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如果人力资源部门遵循相关法规条文,如期缴纳老工伤人员的社会统筹费用,自次月起,老工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符合本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及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支付责任。而其他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工伤待遇以及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之前应享有的工伤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定期工伤保险待遇以纳入社会统筹时该项目的统筹费用计算基数作为基准予以支付,此后根据本市相关政策变动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方面,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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