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关系要如何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最近要解除了,不太清楚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想了解下在不同情况下,比如是公司主动解除,还是我自己主动提出,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分别是怎样的,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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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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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上的帮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除外。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总之,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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