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该怎么进行赔偿?
我买的房子成了烂尾楼,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该向谁主张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具体标准和范围。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烂尾楼赔偿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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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是指已经获批用地与规划手续,但因开发商资金短缺或陷入债务纷争,超过一年停止施工的房地产项目。关于烂尾楼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合同约定角度。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部分,那么开发商需根据约定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若楼盘烂尾,开发商应按照房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那就按照此约定执行。 其次,若合同中无具体规定或规定不清晰,业主有权请求开发商支付实际所受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损失包括房价款、利息、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用、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及律师服务费等款项。比如购房者支付了购房款后,因烂尾产生了资金利息损失以及为购房支付的各项税费等,都可要求赔偿。而且,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调高违约金数额。 另外,在涉及征收补偿方面,征收补偿费用依照楼层及折旧程度档次,按照每平米单价计算;临时居住条件补贴则按照被拆迁房屋人员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发放;奖励性补偿费用由所在地政府根据实际状况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制定,不得擅自调整。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建成前倒闭,楼盘烂尾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对开发商包括烂尾楼盘和土地在内的财产进行司法查封,后续通过拍卖变卖财产来获得赔偿。 总之,烂尾楼赔偿标准并非固定,通常依据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及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如合同未明确违约金,则根据《民法典》及购房者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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