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被占土地如何补偿?
我家的土地要被拆迁占用了,但是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获得补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拆迁被占土地是怎么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方式和金额都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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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被占土地的补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土地补偿一般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情况。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此外,不同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能会制定更为详细的补偿政策和标准。所以,在面临土地拆迁被占时,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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