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超市发现不新鲜的商品该如何赔偿?

我在超市买了些食品,回家后发现不太新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超市该怎么赔偿我,是按商品价格的几倍赔偿,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呢?我不太懂相关法律,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超市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超市发现购买到不新鲜的商品时,赔偿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的是,不新鲜的商品可能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如果购买的商品只是一般的不新鲜,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货退款。 若该不新鲜的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比如,购买了价值50元的不新鲜食品,按照价款十倍计算是500元,不足一千元,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赔偿一千元。所以,在超市发现不新鲜商品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实际损失,依法向超市主张相应的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