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
我家孩子在学校附近医院看病时发生了医疗事故,现在孩子身体受了伤害,我们一家都很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要求医院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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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赔偿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步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学生一般无此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若造成残疾)、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详细规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第三步是赔偿的支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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