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人全责时该如何赔偿?


当非机动车撞人且被判定为全责时,赔偿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方面,这是指为了治疗伤者因本次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是指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医疗机构会在病历或诊断证明中注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以及营养期的大致时间。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不幸造成了死亡后果,那么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赔偿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