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机动车全责就不用赔偿了吗?

我骑电动车和别人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我全责。但我听说非机动车就算全责也不用赔偿,这是真的吗?我现在很担心对方找我索赔,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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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当非机动车在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时,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侵权责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并且这个过错行为导致了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那么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这就好比两个人在生活中,一个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把另一个人的东西弄坏了,那弄坏东西的人自然要负责赔偿。 在交通事故里,赔偿的范围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了对方财产损失,也需要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机动车可能不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比如,机动车一方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非机动车全责就不用赔偿,只是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赔偿数额。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非机动车全责就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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