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单位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当在同单位发生工伤时,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是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单位发生工伤赔偿要经过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步骤,赔偿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赔偿费用支付主体根据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