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如何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

前段时间我开车出门,在一个路口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这种交通事故里,到底该怎么确定赔偿责任该谁承担,赔偿义务主体又是谁,是车主、驾驶员,还是其他的什么人,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当中,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关乎到受害者能否获得应有的赔偿。下面我们就从多个方面来详细讲解。 首先,要确定赔偿责任。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简单来说,就是谁在事故中有过错,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来明确赔偿义务主体。一般情况下,赔偿义务主体的确定会比较复杂,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 如果是正常驾驶时发生事故,驾驶员通常是赔偿义务主体。如果驾驶员就是车主,那么其承担赔偿责任就比较明确。但要是驾驶员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租赁、借用车辆的情况下,使用人一般是赔偿义务主体,但如果车主或管理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车辆有故障还外借等,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要是车辆存在挂靠关系,即车辆实际所有人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单位名下,以该单位名义运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是赔偿义务主体。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交通事故中,比如车辆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期间发生事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总之,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的确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相关法律规定。当遇到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