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刚入职公司签约劳动合同但还没上班,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去上班吗?

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开始上班,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去了,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会不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或者对个人信誉有不好的影响呢?想了解下具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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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劳动合同但还没上班,是可以选择不去上班的。从法律层面来讲,此时劳动关系尚未正式建立。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去上班,直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过,从个人信誉角度出发,虽然在法律上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这种行为可能不太好。 若合同已经生效,建议最好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未经协商也未通知用人单位就不去上班,且旷工达到严重程度,单位可依据相关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一情形,依法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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