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工作前是否可以毁约?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开始工作,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去上班了,担心毁约会有不好的后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毁约,要是能的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又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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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工作前是否可以毁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劳动者角度: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的。在还未实际工作时,劳动者从法律层面是可以反悔不去入职的,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不会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入职前发现单位提供的工作内容与招聘时承诺的不符,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单位,就可解除合同。 不过,若劳动者无故不履行劳动合同,可能会损害个人信誉,影响未来求职。而且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相关违约责任,则毁约的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用人单位角度: 签订劳动合同是其法定的义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向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因劳动者反悔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法律依据主要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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