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样才会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

我从事化肥销售工作,最近听闻销售伪劣化肥可能会触犯法律。我不太清楚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这个罪名,比如销售的化肥达到什么程度算伪劣,怎样的后果会被认定构成此罪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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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件: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国家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对农用生产资料的质量有严格的监管制度。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监管秩序,同时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潜在的威胁。例如,一些伪劣化肥可能无法提供农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这意味着,仅仅销售伪劣化肥还不一定构成犯罪,还需要造成生产上的较大损失。比如,农民使用了购买的伪劣化肥后,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死亡等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无论是个人经营化肥销售业务,还是化肥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单位,只要实施了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并且符合其他构成要件,都可能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伪劣化肥而进行销售。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例如,销售者在进货时,发现化肥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且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等,却仍然购进并销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销售者主观上是明知的。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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