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构成医疗过错?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导致我的病情不但没好转还加重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怎么样才算是构成医疗过错呢?我要怎么判断医生的行为是不是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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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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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分析构成医疗过错的条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护士等。例如,在正规医院里坐诊的医生,才符合医疗过错的主体条件,如果是没有行医资质的人进行诊疗活动,那就可能涉及非法行医,而非医疗过错的范畴了。这一点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其次,存在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用药时违反了药品的使用剂量和禁忌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要求,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再者,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注意到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而使用了该药物,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医生明明知道某种手术风险较大,但认为自己经验丰富不会出问题,结果导致手术失败,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最后,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后果包括患者的身体损伤、疾病加重、残疾甚至死亡等。而且该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因为医生的错误诊断和治疗,导致患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情恶化,那么医生的过错行为和患者病情恶化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时,往往需要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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