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开车的时候和别人发生了碰撞,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怎样的情形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是只要发生事故就算,还是有其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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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通俗来讲,就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简单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有达到了上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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