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协助洗钱会怎么定罪?
我在工作中可能无意间帮人处理了一些资金,后来才听说这些资金来源可能不干净,好像涉及洗钱。我当时完全不知情,现在很担心会被定罪。想了解下,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洗钱,法律上会怎么给我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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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定罪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对于洗钱罪来说,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强调了“明知”这一主观要件。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了洗钱行为,一般是不构成洗钱罪的。因为定罪需要主客观相统一,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仅仅有客观上的协助行为,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是否“不知情”不能仅仅由当事人自己声称,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证据来判断。比如,要看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相关情况的程度、交易方式等。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应该知道资金来源有问题,但却故意装作不知道,那么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主观故意,从而构成洗钱罪。所以,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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