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参与洗钱会怎么定罪量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才知道公司的业务涉及洗钱,但我一开始真的不知情。现在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被定罪量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不知情参与洗钱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定罪和量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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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定罪量刑通常需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对于洗钱罪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一系列行为的犯罪。 这里强调了“明知”这一主观要件。如果是不知情参与洗钱,意味着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构成洗钱罪。因为犯罪的认定不仅要看客观行为,还要考虑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就是常说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不过,是否“不知情”不能仅仅凭借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判断,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的证据进行认定。例如,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的信息、交易的方式和过程等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应当知道该行为可能涉及洗钱。如果根据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情,那么就不会按照洗钱罪来定罪量刑。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实际上是知情的,只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声称不知情,那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洗钱罪。 对于洗钱罪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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