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参与洗钱会被定罪量刑吗?
我有个朋友好像参与了一些资金流转的事儿,后来才知道可能涉及洗钱,但他当时真不知道这是洗钱行为。现在特别担心会被定罪判刑,想了解下这种不知情参与洗钱的情况,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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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洗钱,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不会被定罪量刑。 洗钱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掩饰、隐瞒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里的“明知”,就是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参与的行为是在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例如,明明知道对方的钱是通过毒品交易得来的,还帮其把钱转到其他账户,这种就是典型的明知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只有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了提供资金帐户、协助财产转换等特定行为的,才构成洗钱罪,会被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行为人声称自己不知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比如,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误导的情况下参与了相关资金流转,并且在知道真相后立即停止了相关行为等。如果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而从客观行为和各种迹象来看,很可能会被推断为明知,从而被认定为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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