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废旧电瓶如何定罪,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了解到有人在倒卖废旧电瓶,感觉这种行为好像不太对。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倒卖废旧电瓶是怎么定罪的呀?是只要倒卖就违法,还是有一些具体的衡量标准?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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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废旧电瓶的定罪情况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没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也就是没有合格营业执照就进行倒卖,很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简单来说,非法经营罪就是违反国家规定,做了一些不被允许的经营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废旧电瓶往往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没有许可去经营就可能触犯此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十二)还指出,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从事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要进行立案追诉。 要是所倒卖的废旧电瓶来源不合法,比如是偷来的,那么还可能涉嫌盗窃罪。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相关概念: 非法经营罪: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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