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样才算调解无效?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离婚要先调解。可我不知道调解到什么程度算无效,我和对方已经没什么感情了,在很多事上也谈不拢,可调解还在进行,我想知道怎样的情况能认定调解无效,好让离婚程序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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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是一个重要的判定节点。调解无效意味着在法院或相关机构的调解过程中,未能使夫妻双方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一致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从法律概念来说,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对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是指一方有赌博、吸毒等行为,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强调的是因感情问题而分居,并且分居时间要达到两年。而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等。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法院通常会认定调解无效,进而判决离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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