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怎么走?


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活动程序。一般来说,刑事诉讼主要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决定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侦查通常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负责。在这个阶段,司法机关会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进行讯问,也可以询问证人、勘验检查现场等。《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行为和侦查期限等都有详细规定,比如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起诉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而自诉则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一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审判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阶段。人民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查明案件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审判程序又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等。一审程序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再审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重新审判。《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范,保障了审判的公正和合法。 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会由相关机关将判决的内容付诸实施。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会由监狱等执行机关执行;如果是宣告缓刑等,则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方式和程序都有规定,确保刑罚能够得到正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