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无证驾驶会怎么处理?


在探讨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无证驾驶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均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当一个人处于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了无证驾驶行为时,处理方式较为复杂且会更加严厉。 从取保候审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无证驾驶属于违反了“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保证义务的潜在行为(因为无证驾驶很可能引发新的事故或被执法部门查处)。此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从无证驾驶的角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再结合醉驾本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出现无证驾驶这种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在后续对醉驾的量刑上,法院很可能会将其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来考量,最终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比如拘役期限延长、罚金数额增加等。 综上所述,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无证驾驶会面临司法机关对取保候审措施的调整以及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接受交通安全法规对于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