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我和老公现在感情不好,我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了,可他坚决不同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才能顺利离婚呢?想了解具体的解决途径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纠纷
  • #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
  • #夫妻感情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考虑以下办法来解决。首先是协议离婚方式,虽然男方现在不同意,但女方可以先和男方心平气和地沟通,表明自己离婚的想法和决心,让男方从自身角度思考这段婚姻是否还值得继续。要是男方提出一些条件,比如物质经济方面或者孩子抚养问题等,在女方可承受范围内,可以考虑做出一定让步或补偿,争取友好地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协议离婚走不通,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诉讼离婚就是女方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和综合分析,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男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沟通等能使夫妻关系改善。但如果女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