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想离婚男的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如果女的想离婚而男的不同意,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诉讼,简单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由法院来对这件事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其进行审查。如果双方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女方应到男方所在地提起诉讼。申请时要提供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户口簿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军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结婚证。第二步,立案大厅对立案条件审查并批准立案后,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女方凭此支付诉讼费(50元左右),之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第三步,法院立案庭受理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第四步,民事法庭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出庭,同时也通知女方出庭。第五步,双方出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三种情况:一是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原告撤回诉讼,婚姻继续有效;二是经调解,男方同意离婚并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女方撤回诉讼,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三是调解后双方仍坚持离婚但意见不一致,或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有争议,那就由法院裁决。最后一步,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女方需要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同时,女方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便增加自己胜诉的几率。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组织夫妻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让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