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您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解释一下诉讼离婚,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经过审理、调解或者判决,最终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的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双方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里就是夫妻中的一方;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写明对方的基本信息;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诉请离婚,要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状况以及家庭生活状态等;四是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能让法院顺利判决离婚,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积极收集和保存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过要注意,非法获取的证据在法庭上是不被采纳的。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





